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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超过1年申请期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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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接待了一个超龄职工在工厂上班受伤的咨询案件。2018年5月份左右,当事人(女,55岁)在工厂上班时受伤,医疗基本终结后,和工厂就赔偿问题协商不了,准备起诉,主要的问题是担心是否能鉴定到伤残。

所谓“超龄”,就是超过退休年龄。

  针对当事人咨询的问题,如果从定伤残的角度出发,认定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会更好一点。当事人虽然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享受退休待遇,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1年,过了1年,工伤认定主管部门正常会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为由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认定工伤。

职工为了获得赔偿,只有到法院起诉。诉讼请求可以是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要求赔偿,也可以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要求赔偿。诉讼请求的不同就决定了伤残鉴定的标准也不同。从伤残等级鉴定来讲,可能工伤更好一点。所以,我的思路刚开始一直是着眼于工伤这一块。

在计算具体赔偿费用时发现,按照工伤标准,由于已达到退休年龄,只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有限。而按照人身损害赔偿,60周岁以下的残疾赔偿金的标准都是一样的,所以综合分析之后,考虑到可能鉴定到伤残,建议当事人如果起诉到法院,还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要求赔偿比较好。



答复援引法律条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妥善处理未经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赔偿纠纷。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能够认定劳动者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应当判令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给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泰州市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第五十一条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或聘用关系,且解除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以下结算标准比例执行,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一)不足5年的,按照80%支付;

(二)不足4年的,按照60%支付;

(三)不足3年的,按照40%支付;

(四)不足2年的,按照20%支付;

(五)不足1年的,按照10%支付。

    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残疾赔偿金

  根据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标准,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劳动力丧失比例×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0年残疾赔偿金=(23836+5636)×1.78×劳动力丧失比例×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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